返回

鸠尤神剑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第20章 鸠尤神剑20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王同行的家将化作赤影,扑向至贤大司马,与至贤大司马的贴身家将一道,以肉身炼化金盾,挡住四位舞姬的剑气。天权道长向师侄使去眼色,翁绍泽随即运气,右手一挥,便将一股罡气扫向从天而降的五人。翁绍泽这股罡气威力了得,对付那四位舞姬是绰绰有余的,却不料那伏在屋顶的五人中间,偏有一人修为颇深,竟将那罡气挡住,又回敬了翁绍泽一股掌气。翁绍泽一时不忿,将真元化入双腕阳池穴,左手行剑指诀,右手行三山指诀,弹出两束真元,在远端结为冰钟,将那五人罩住。

    阁楼中余众四散之际,两队共十二名锦衣家将涌进来,各执一把弓,将银箭搭在弦上,对准四名舞姬。那四名舞姬见状,各飞蹿成影,眨眼功夫将那十二名家将的银箭折去箭头。与此同时,悬在房梁下的冰钟自大门飞出阁楼,削去门框一角纤巧繁复的雕花,掠过一座假山,飞向湖面。只听一声巨响,那冰钟四分五裂,先前困在当中的五人现出真身,各自点水腾空,返至岸边。

    翁绍泽早候着他们,更有三位道行尚可的俗修者从旁相助。那五人刚站稳脚跟,双方便各显神通。顾乘风抓着付晚香的手,随散在阁楼外观战的众人看这双方斗法。那五名刺有高有矮,从身形看有男有女,却统一黑衣蒙面,单露双眼双手。他们所使的法门各有不同,独独为首者所使法门竟像极了叶氏父子与付晚香,脉息是白泽观一派的,路数类似白泽观法门,却多少有些不同。

    顾乘风盯着那人,悄声问付晚香:“你看那人的法门,与你的法门竟如出一辙。”

    付晚香道:“莫非他们是白泽观弟子?”

    顾乘风笑道:“那五人,三个是玄鹤宫法门,一个是我们重明观法门,独此一人,所用法门路数杂而不乱,是以白泽观法门为基础加以变化的。依我看,他该师承你父亲。”

    二人说话的当口,殿内十二位家将已把四名舞姬包围起来。余下四名舞姬和那歌姬则被后入阁楼的几名家将反剪双臂,缚在一旁了。那十二位家将虽道行不济,却各有两道玄鹤宫的符箓,一道冰火神雷符,一道坎离双花符。

    冰火神雷符在玄鹤宫四大符箓中仅次于乾天九死符,然而单论法力攻势,却是玄鹤宫一众符箓中最拔尖的。那四名舞姬虽有数十年道行,在冰火神雷符面前,占不到半点便宜,唯有合纯阴罡气强行抵抗,才未叫冰火神雷符伤到肉身。可是久拖下去,罡气总有竭尽的时候,若无外援,十二位家将只需把坎离双花符运于银箭之上,射中四人云门穴,封其真元,她们也只得束手就擒。至贤大司马到底见过世面,起身绕过案几,仍端着他的犀角杯,抿嘴展眉,露出饶有兴致的表情。

    传旨宦官方才在一旁吓得半死,此刻回过神来,问至贤大司马:“这些刺究竟是何人?”

    至贤大司马笑道:“公公莫急。不管是什么人,总归逃不出我这司马府。”

    殿外斗法不过一刻钟,由岸边斗到湖心,由水上斗至小岛,明面上各有长短,实际上胜负已决。双方所以僵持着,无非那行刺的五人同心协力,藏着破绽,勉强支撑罢了。可是这勉强的支撑,并不能缓解五人真元之亏、罡气之散,一人沉不住气,则五人俱败。这一点,顾乘风看得出来,翁绍泽也看得出来。翁绍泽所以迟迟不出法器,也是看准了五人修为平平,若他们知难而退,倒免了些是非。不曾想这五人竟如此愚钝,不肯领他人情,非要以卵击石。不过如此一来,翁绍泽倒少了顾虑。总之拖下去,那五人迷途知返更好,当真要一条死路走到黑,那也是他们咎由自取,与人无尤。

    又斗了一刻钟的法,那五人终于败下阵,叫几位俗修者封了大穴,带进阁楼来。而阁楼内,与大司马家臣斗法的四位歌姬早被符箓禁制了法力,跪在至贤大司马案几边了。歌姬的面具一一摘下,司马府管事即刻冲过来,扑通一声跪在至贤大司马跟前,哭道:“大司马,这批舞姬是老奴两个月前从岳王府挑来的,一共二十四人。可老奴从未见过这四人呐!”

    晋王道:“既然舞姬是从岳王府挑来的,岳王总该给个交待才好。”

    岳王夫人不等至贤大司马发问,道:“大司马,王府里歌舞姬来来去去的,我心里自然有数。这四人确非我府上舞姬。若早知今日有人胆敢冒充舞姬,行刺大司马,我们岳王府亲自派人将舞姬送来饶城倒好了。”

    至贤大司马并不言语,只打了个手势,家将们便将方才舞剑的另四人和那位歌姬的面具揭下。岳王夫人细细端详那五人,对至贤大司马说:“这五人确是我府上歌舞姬。”

    至贤大司马弯腰,放下犀角杯,踱到五个黑衣蒙面的刺跟前。他双手背于身后,步子轻巧,嘴角边漾着微笑,从左至右走了四步,又从右至左走了四步。岳王额头沁汗,与夫人对了一眼,再看不远处跪在地上的管事。他因过于肥胖,将衣裳后摆撑得异常饱满,此刻跪着,身子前倾,那屁股又圆又宽,乍看去,像极了孝子贤孙耐心堆填的土馒头。至贤大司马突然立定了,杵在最左边的黑衣蒙面刺面前,稍弯腰,拿指尖抹开蒙面的黑布。随即,他又踱到第二个刺跟前,相

第20章 鸠尤神剑20(2/5)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   《 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 》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